慘遭謀殺之后,我發現自己出現在法庭上。
我仔細地看了半天,確定那個法官不是閻羅王,書記員也不是黑白無常。
媽呀,我這是……魂穿了?
「被告人薛星海,犯故意殺人罪、放火罪,依法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決定執行死刑……」
嚯,又殺人又放火的,是該判死立執。判得好!
我一邊在心底喝彩,一邊東張西望,想看看這個薛星海長什麼模樣。
「薛星海!老實點!」
兩個法警從側面摁住我,在我耳邊低吼道。
1
我上訴了。
「呸,你個人渣也配上訴?趕緊下地獄吧!」
我的獄友叫張正義,得知我要上訴,罵了我個狗血淋漓。
順帶一提,他也被判了死刑,罪行是搶劫殺人。
「連這種搶劫殺人的惡棍都看不起我,我這具身體究竟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啊?」
根據相關規定,我不可以查閱卷宗及筆錄。
于是我聯系法院指派給我的辯護律師,讓他給我講講我的案子。
「你,薛星海,懷疑女友出軌,心生怨恨。2023 年 4 月 4 日下午 1 點,你在女友家中和她大吵一架,用一個銅制擺件砸了她的頭,使她重度顱腦損傷致死。」
說到這兒,律師小王咬了咬牙,一口唾沫吐到我臉上。
「為了掩蓋你殺人的罪行,你放火點燃了你女友的家,火勢蔓延到三個單元一百多戶人家,遇難人數……」
說到這兒,律師小王都哽咽了。
「你為什麼還不去死啊?你怎麼有臉上訴啊?」
是啊,如此罪行,真是百死難贖——關鍵是,我不是薛星海啊!
「我的女友叫什麼名字?」我問小王。
小王愣了一下,整個人都氣得發抖。
「你這個惡魔!你連她的名字都能忘?她叫花顏兒!」
啥?
花顏兒?
我我我……我就是花顏兒啊!
2
我叫花顏兒,年方二(十)八,死于謀殺。
可我生前是單身啊,我沒有男朋友,也根本就不認識薛星海這個人!
我沒有薛星海的記憶,沒辦法判斷他是不是殺死我的兇手。
但小王口中的案情,時間、地點、人物三要素,全部都是錯的。
那天,我開車回家,一如往日地把車停在小區地下的停車場。
下車前,我還特意看了一眼手機上顯示的時間。
4 月 4 日,12:30。
下車,鎖車,然后……不知道什麼重物砸到了我的頭上。
我兩眼一黑,頓時失去了意識。當我再次睜開眼,就變成了法庭上的薛星海。
很可惜,我沒看到兇手的臉,也不知道是誰想置我于死地。
「小王,王律師,王哥,王大爺!」我懇求道,「我是被冤枉的,你幫我查找證據,好不好?」
小王狐疑地看著我。
「上次見面,你還說你認罪伏法、只求速死呢?難不成……」
「沒有沒有,」我知道小王要說什麼,「沒有嚴刑逼供,只是我忽然想起來一些細節,直覺告訴我,我是被人陷害的。」
小王終于來了精神。我大概能猜到他心中所想。這種全網嘩然、影響惡劣的案子,若是能在他的幫助下洗清冤屈,他未來的律師生涯必然一帆風順。
甚至,要是能找到真兇……
什麼?實習律師小王?那是名偵探、毛利小五王!
「案發那棟樓的地下停車場,B233 車位附近,那里一定有線索,比如潛血之類的。」
我言之鑿鑿地告訴小王,并建議他帶上能發現微量血跡的魯米諾試劑。
3
和小王的會面結束,我回到牢房,開始思考究竟是誰殺了「花顏兒」,又是誰試圖陷害「薛星海」。
我的工作是化妝師。
如果某個新娘或者演員認為我技術爛,通常會選擇不結尾款,而不是把我刀了泄憤。
我的生活也比較簡單,朋友都沒幾個,更別提仇人了。
和我關系較為密切的人,大概也就三五個。
能稱為「好朋友」的,就只有兩個人。
趙雅旭,女,和我一樣 28 歲,是我的鐵桿閨蜜。我們八歲就在一起玩,一直玩到二十八歲。哪怕她已經結了婚、有了孩子,我們依然是非常要好的朋友。
對我來說,她幾乎陪伴了我一生。
季正然,男,是我的前男友,再過兩個月就是他的三十歲生日了。
準確說,我只談過他這一個男友。那年我 18 歲,還是個大一新生。
我們戀愛了 153 天,分手原因是他家里逼著他出國留學。
打那以后,我再也沒交過男朋友。
兩年前,他博士畢業回國,到處打聽我的下落。
重逢那天,我們倆在大庭廣眾之下哭成了淚人。
可能是我們哭得太豪放、太壯觀了,圍觀群眾錄了視頻發到網上,被無良媒體造謠成「男子患癌幾欲輕生,女友花光積蓄不離不棄」,甚至還上了熱搜。
這件事的后坐力太大,導致我們足足兩年都沒怎麼來往。
也沒關系,白月光嘛,在心里悄悄珍藏就很好了。
4
幾天后,律師小王果然在我被害的地點,找到了潛血證據。
「哥,薛哥,我真服了你了,你沒殺人,干嗎把自己弄到這兒來?」
會見室里,律師小王對我說。
「其實,我失憶了。
」我半真半假地說,「我也記不起來我為什麼認罪。」
「那你又是怎麼知道死者花顏兒的被害地點?」小王激動地問,「那兒的血跡清理得非常專業、非常徹底,能找到這份證據,只能說是天意。